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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30 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创建活动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报参加创建活动的团队应为我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对教育事业和科技创新的全面领导,坚持  “四个面向”,服务“国之大者 ”,潜心教书育人勇攀科学高峰。团队满足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5个创建指标要求(附件2)。

(二)团队负责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治学严谨,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取得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在教育教学、科研创新、服务社会、团队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团队成员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合理,团队人  数配置合理,其中人文社科类团队成员8—25人,理工科类团队  成员20—60人,主持重大科研项目团队的成员数量可适当放宽。

(四)团队有合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凝聚力,分工明确,运

行机制顺畅,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合理,老中青“传帮带”机制 完善、有效。积极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五)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未发生过师德失范、违纪违法 等行为。

二、创建内容及考核

(一) 创建内容

围绕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 团队建设等创建指标,制定创建计划,明确方向和目标,制定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实现团队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显著提升,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科研创新成果显著,服务社会效益显现,团队建设可持续发展青年教师培养有成效。

(二)考核

如申报团队入选创建单位,后续需按照规定时间(2026年910日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向教育部提交中期报告,参加考核。

、申报推荐程序

各单位(部门)按照创建活动指标和条件组织本单位、本部门教师自愿申报,每单位(部门)可推荐1个团队。

(二)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工作组对各单位(部门)推荐团队进行评选及研究,确定1个建议推荐团队。

(三)经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确定学校推荐团队。

(四)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向市教委进行申报。

、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创建活动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团队成员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等方面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二)请于7月1日星期二上午10点前将申报表(附件3)提交党委教师工作部如无推荐团队请“零报告”。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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